第1條 認知與接受條款
1. 買對香港有限公司(下稱MYJAPAN)係以會員個人名義向日本商家提供商品代標及代購(即代收轉付)之網路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myjapan.hk/,下稱本服務),故MYJAPAN與會員間係屬民法上代理行為,而非委任關係。
第2條 與第三人網站之連結
1. MYJAPAN係提供日本商品代標及代購(即代收轉付)之網路服務平台,目的在便利會員購物之便。會員可能會瀏覽或連結至其他業者經營的網站,惟該等業者網站均與MYJAPAN間無任何關係。其他業者所經營的網站係由各該業者自行負責,非屬於MYJAPAN負責範圍內。MYJAPAN對檢索結果並不擔保其合適性、可依賴性、即時性、有效性、正確性及完整性。當會員使用本服務或經由本服務連結其他網站所取得資訊、軟體或建議,亦不負任何擔保之責。會員應於下載前自行斟酌與判斷前述軟體或資料之合適性、有效性、正確性、完整性及是否侵害他人權利,以免遭受損失(例如造成會員電腦系統受損或儲存資料流失等情況),MYJAPAN對於該等損失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 MYJAPAN係代為會員在日本Yahoo!網站逕行競標,確定得標後,MYJAPAN將代收會員得標款項(除系統服務費外),並以會員個人名義轉付給予日本商家或個人,轉付款項後再委請日本商家或國際物流公司將該商品以會員個人名義,以EMS申報運送至會員指定處所。惟MYJAPAN並不承擔賣方不寄貨風險及商品瑕疵擔保等問題,另就該商品售後服務及維修問題亦不負責處理。
為了使用本服務,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1. 關於會員在MYJAPAN所註冊相關資料(以下簡稱入會資料),均會受其MYJAPAN的保護與規範。會員同意MYJAPAN得就其所提供會員基本資料,例如會員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聯絡人、申辦資料處理者或代表人之相關資料、通訊資料、付款相關資訊,其他個人資料或與會員之入會資料加以蒐集、電腦處理、利用、或為國際傳輸,以對會員提供本服務。會員並同意為提供本服務之目的,MYJAPAN得將其入會資料提供給本公司之合作夥伴、為MYJAPAN執行工作或提供服務獨立承包商,或本公司關係企業。除此之外,MYJAPAN未經會員同意前,不得對第三者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MYJAPAN依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洗錢防制等相關法律規定,或配合政府機關或司法之需要,依法所提供會員相關資料者不在此限。
2. 會員依本服務所註冊或更新之會員個人資料,應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會員因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MYJAPAN有權暫停或終止會員使用密碼、帳號及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3. 當會員完成MYJAPAN會員註冊程序後,會員於MYJAPAN會有一個專屬於會員個人的使用密碼及帳號。對於維持密碼及帳號的機密安全,以及利用此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為,會員有義務妥善保管,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會員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會員發現有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虞時,應立即通知MYJAPAN。
第5條 使用者應遵守之義務
當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香港法令之規定及相關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不得基於非法之目的或以任何非法之方法使用本服務,亦不得利用本服務侵害他人權益以及為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否則MYJAPAN有權立刻終止會員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且後續所生之責任及損害均與MYJAPAN無涉,會員需自行承擔之。前述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7. 販賣槍砲、刀械、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法令所禁止販賣或禁止利用網路銷售之物品。
第6條 系統中斷或故障
1. 使用本服務有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不可預期現象,將造成會員使用上的不便、商品未購買到、授權委託購買的資料喪失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MYJAPAN將會盡全力協助會員回溯資訊或找尋新商品,但並不因此負擔任何經濟損失賠償之責。請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若因會員自身電腦資安漏洞而遭人篡改資料,MYJAPAN僅協助提供電磁資料給警方,對於會員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 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MYJAPAN有權暫停、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而對於會員因此所致損害,MYJAPAN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
(一) MYJAPAN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者。
會員同意MYJAPAN可就本服務訂定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於本服務將保留電子郵件訊息、佈告欄內容或其他上載內容之最長期間。若MYJAPAN將本服務維持或傳送之任何訊息、通訊和內容刪除或未予儲存,會員同意MYJAPAN不須承擔任何責任。會員亦同意如有長時間未使用的帳號之情事,MYJAPAN則有權關閉之。另MYJAPAN可依其自行考量,不論通知與否,隨時可變更其措施及限制權限,會員均不得異議之。
MYJAPAN為係為會員在日本Yahoo!出價競標的系統服務網站,每位會員在找尋到自己想要購買的商品時,如果會員是利用MYJAPAN的系統下標,所有購物流程必需遵循MYJAPAN約定。會員若未經過MYJAPAN系統,而另外與廠商與或個人進行交易者,其該各項買賣或其他合約均僅存在會員與各該廠商或個人雙方之間,就會員因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之爭執,應向各該廠商或個人尋求救濟或解決之道。MYJAPAN絕不介入會員與廠商或個人間的任何買賣交易行為,故對於會員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1. 會員所訂購商品為會員本人透過網路於日本網站指定所代購,並非MYJAPAN所自行生產、製造、代理及進口之商品後轉賣給予會員。
2. MYJAPAN係屬系統服務提供商,會員因為使用本系統,所以MYJAPAN對於會員所授權之任何案件僅收取系統服務費,其系統服務費請參考費用說明。關於該費用之發票,MYJAPAN將於會員所授權之案件結案後,始開立之。
3. 會員所透過MYJAPAN代購日本商品,於商品價格部份,MYJAPAN並無賺取任何差價獲利。MYJAPAN於收到會員款項後,即將該商品(及其他費用)金額全數兌換成外幣並匯往日本商家,或另請商家為會員支付所訂購之商品金額,此部份均屬代收轉付行為,對此MYJAPAN除系統服務費以外,其他所產生之費用是不需要開立發票,但具有誠實告知之義務。
4. 由於MYJAPAN未在日本以MYJAPAN名義或投資設立任何分公司,因此會員所授權代購之日本商品,係於收到會員款項後,統合所有會員之金額轉換成外幣並匯往日本,其MYJAPAN將代會員授權委託當地國家的公司或個人,另代為會員支付商品金額、當地銀行匯款手續費、商品稅金、當地國家運輸費及國際運費等相關費用。
5. 國際運輸部分,因會員所選擇的國際快遞寄送,不一定會有稅金產生,所以沒有完稅證明單,如會員希望取得進口關稅之完稅證明,需以其他通關方式申報進口,除至少須繳交營業稅外,另有進口文件製作費及其他費用,如會員有需要者,應事先通知MYJAPAN。
6. MYJAPAN僅為日本商品代標及代購(即代收轉付)之公司,只賺取系統服務費,MYJAPAN並非商品出賣人及購買者,因此無論會員在日本訂購之商品,按規定均使用會員在MYJAPAN所登錄的名義人訂購與寄送進口,所以請會員務必詳實填寫以保障自身權益。(如不實使用他人名義進口,除遭罰鍰外,將有可能將商品退回出口國或沒入)
7. 如會員商品之商品有問題時,其MYJAPAN之協助處理原則如下:
(一)如所購買商(新)品,於保固期間內發生問題,MYJAPAN可協助會員郵寄至維修地點或寄回日本商家。
8. 會員使用本服務應繳之費用,應於MYJAPAN通知繳費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MYJAPAN得暫停或終止各項服務。但會員對各項應繳付費用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於未查明責任歸屬前,MYJAPAN將得停止其服務。另會員因欠款而致暫停本服務者,得於繳清費用後申請恢復本服務。如會員於恢復本服務後仍發生遲延繳納費用之情形者,MYJAPAN亦得有權停止之。
9. 為保障會員權利與義務,以上說明均為MYJAPAN應盡義務,如有不清楚或疑慮,請電洽MYJAPAN並由專人為會員提供說明。如會員仍有疑慮,會員可另尋其他管道代為處理,MYJAPAN保有接受或拒絕會員授權之權利。
第13條 拒絕或終止服務
會員同意MYJAPAN得基於其自行考量,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認為會員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相關規定及精神,而暫停或終止會員使用密碼、帳號及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但MYJAPAN有權保留會員之交易紀錄、個人檔案及相關資料,以提供並配合政府機關或司法單位之備查。如會員因上開情事被終止本服務之使用,MYJAPAN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第14條 損害賠償
因會員違反相關香港法令或違背本約定書之任一條款者,以致MYJAPAN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且不限於因進行民、刑事法及行政等程序所支出之律師及相關訴訟費用)時,會員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填補其費用。MYJAPAN除另有約定外,本約定書之所有通知均得以電子郵件為之,並於該郵件寄發至會員所註冊信箱時,不論是否已經會員讀取或遭退回,皆立即發生送達通知之效力。另會員亦同意MYJAPAN得以於自身網頁上公告之方式為之,並於網頁上公佈後,不論會員是否讀取其公告內容,亦即發生通知送達之效力。
公司名稱:MYJAPAN HONGKONG LIMITED
辦公室地址:511, APEC Plaza, 49 Hoi Yuen Road,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