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瀏覽的
特貨相關說明

特貨商品相關規定如下:

特貨商品專區

類別

項目

特別限制

食品類

飲料類(瓶、罐裝咖啡、茶、果汁系列)

碳酸飲料含氣泡飲品商品請勿購買

餅乾、乾貨類(夾心餅乾、仙貝、魷魚絲、羊羹、和菓子..系列)

商品需低溫配送

零食類(巧克力、軟糖、棒棒糖系列)

商品需低溫配送

沖泡類(粉末、茶包、咖啡粉、咖啡類)

不包含咖啡豆(原豆或是烘焙豆)

瓶裝調味料 (醬油、醋、辣椒醬、芝麻醬..等等)

主食類(包裝米,烏龍麵、蕎麥麵、泡麵系列)

副食類(各種罐頭、魚鬆、醬菜、味噌、漬物..系列)

不包含各種新鮮肉品
舉例:牛肉、豬肉、海鮮

水果乾、水果罐頭

不包含各種新鮮水果
舉例:哈密瓜、草莓

預拌粉 (大阪燒粉、章魚燒粉、蕎麥粉)

蜂蜜、昆布、果醬、鹽巴、沖繩黑糖等等

電子類

電子遊戲機、魚群探測器、低周波治療器、音波美顏器、含藍芽之商品、電子類商品、機器人及其他未逐一載明之精密儀器


相機、影音類

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藍光、DVDVCD

 

彩妝用品類

粉餅、蜜粉、粉底液、睫毛膏、眉筆、遮瑕膏、眼線筆、眼線液、假睫毛液、BB霜、髮蠟等。

含酒精商品(酒精濃度25度以下)須使用郵政海運,包裝形態為壓力噴霧瓶商品和揮發性液體商品禁運請勿購買。

美容保養類

洗髮精、沐浴乳、護髮乳、洗面乳、化妝水、眼藥水、乳液、面膜、防曬商品、精華液、面霜、膠原蛋白系列。

酒類

酒精濃度30度以下
酒精濃度超過30度且60度以下

1.啤酒、香檳、氣泡酒不能購買
2. 
酒精濃度超過30度且60度以下,收件人需自行至香港税務局取得許可證並繳交關稅才能取貨。

3. 酒類商品購買須知

4. 酒類商品的限定地區開放說明
5. 酒類商品僅能與酒類商品捆包集運

 

購買限制:
(
為避免碰撞破損及出口數量限制)
容量>701ml,最多1瓶。
容量=101~700ml,最多2瓶。
容量<100ml,最多4瓶。

其他類

壓力計
18
禁成人商品
不限種類之特定類商品


★特貨商品酌收處理費原價 HKD40  (本月優惠HKD20)

特貨商品國際運費收費方式